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浓郁到有种慵懒靡丽的诱惑感。当我在阳光的照耀下走在路上,偶然嗅到这味道,我就不由自主的想到了爱情。
我的春天,没有爱情。我在想,爱情是否像那些艳丽而短暂的花一样,只是迅速易逝的幻象。虽然它真实存在过。但它是否真的美丽。美丽不过是人类单方面赋予它的定义,真相不过是繁衍。我不知道人类于爱情赋予的意义,几分是美丽,几分是繁衍。虽然我结过婚,可事到如今没有遇到爱的人。但我已经爱上了爱情,爱情本身是世上最诱人东西。两个人的时候,晕头转向又要极力保持警醒的样子。一个人的时候,回忆着各种细节的样子。那时的我是多么的可爱,现在想起起来也会不顾场合的会心一笑。让我更有规律的生活,懂得如何更好的爱自己。这些都那场爱情给我的馈赠。可我还是渐渐感到疲乏,毕竟令人沉醉不过是我的幻想,回应我的确是再真实不过的人。而我从始至终,并没有喜欢过他。他让我感到无尽的失落,甚至觉得自己卑劣,我只是在需索爱情。循着那比最迷人的蔷薇花的气味还诱人百倍的芳香追寻爱情,可我始终没有得到它。我有时怀疑自己,是否把爱情看得太重要。可又想人生中能完全凭着自己的心意决定的事情,只有这爱情而已,所以再怎样任性我也觉得不为过。
这个春天,小付遇到了新恋情。小付是我的朋友。我对于朋友的定义,是有缘相识的人,和我共同经历一段人生。因为与我呈现这样关系的人,通常聚散无期。因此我对朋友这个词的理解,不像时下的人所认为的那么严苛。她们随时可以与我背离,离我远去,这也只是很平常的事。就像我幼时的朋友,现在大多住在郊区,有了孩子,爱打麻将。我们的生命不会再有太多交际。在北京的大学同学和同事也是一样,各奔东西后逐渐失去联络。小付是我在成都认识的新同事,我们一起吃饭,有时陪她逛街,偶尔在她失恋后听她诉苦,陪她喝酒。她与我的情况不同,她虽然老是失恋,但总有新的恋情。
我不反感小付的生活,但也永远不无法理解她的生活。她说,绛红你这个人实在虚伪,心里即使不屑一顾,却还是一副温和的表情。对此,我也只能腼腆的一笑了之。我只是因为性格内向怕生而以,这给我的生活带来过很多麻烦。明明一句话的就能解决的问题,因为我的拐弯抹角,往往把事情变的及其复杂。这也不是我故意的,我把这归结为基因缺陷。小付总爱把李白的名句挂在嘴边,人生得意需尽欢,莫使金樽空对月。正巧她是个酒鬼,而且是懂得享受□□的恋爱高手。可惜,酒量很差,据她自己说也没有遇到过真正爱的人。我问她,看你总是一副很向往很期待遇到真爱的样子,似乎很了解爱情嘛。她说,我说你虚伪你还不承认,你明明也很向往,却装出一副很矜持很不屑一顾的样子。我说,我没有不承认我向往爱情啊。我只是不像小付那样明目张胆的喊出来,我做任何事都这样畏缩,缺乏明目张胆的勇气。我有时羡慕她,但更多的时候把自己放在高傲的位置,鄙视她的行为。我觉得她很多时候肆意妄为,把事情搞得一塌糊涂,脾气也很糟糕。所以老是失恋,她哭的痛不欲生,问我,绛红我做错了什么,为什么总遇到人渣。她并不期待我的回答,她只是需要一个垃圾桶,把苦水全不到进去。她会在失恋后一周内从新振作,并且荣光焕发,因为她有了新男朋友。小付的大部分业余时间都花在手机上的各类社交APP上,我想她对此更多的是依赖。她把恋爱当作游戏,沉迷于此并且依赖它。我问她,你知不知道什么是宁缺勿滥,就你这样还大言不惭的妄想有真爱。她说,难到像你。她就这一句我就哑口无言了。
夜晚来临的时候城市有梦幻的美感,即使看过再多次,我依然觉得光怪陆离的各色灯光霓虹中,有着无尽的神秘吸引着我。天气还是乍暖还寒的时候,所以不管白日的阳光多么明媚,夜风还是微凉。府南河边的柳树绿意葱茏,河水流速缓慢仿若静止,有灯火的倒影。柳树的枝条在风中荡漾,灯光在细微的波浪中拉扯到扭曲变形,成为各种怪诞的形象,这一切都使我感到诗情画意。
晚上在外面吃晚餐。周末,一个人在外面闲逛。我觉得自己是善于饮食和烹调的人,所以去过的大部分餐厅,都使我感到不如人意和敷衍。这次也一样,只让我想到粗制滥造这个形容词。餐厅的老板们越来越注重,装潢,创新,噱头,这些无关紧要的东西。却忽视最原始的味道,失去了正宗和传统的做法,舍弃了的最珍贵的精髓,像空中楼阁。这家店的生意其实很好,宾客满堂。我爱吃,所以吃占据我的大部分生活成本。就像小付爱漂亮,买衣服和化妆保养品就使她每个月入不敷出。她对我说,交男朋友太不划算了,花那么多钱打扮自己,最后他还觉得我骗他的钱。他每此看到我都是漂亮的样子,难道对他做出的是免费贡献一样。她时常发出此类的叹息,但并不悔改。就像我,无数次的在心里抱怨,现在的餐厅做菜太难吃,还是不断的去尝试。
我吃觉得的索然无味的食物,恍然在这家餐厅里看见了有趣的人。这萍水相逢的缘分必定短暂,此后也无缘再相逢,纵使相逢应不识嘛。那是一个女人,很美。她的年纪不小,因该超过三十五岁。清瘦,素食。她那一桌有四个人,她和她的丈夫,一对白人夫妇。我会对她感兴趣,是因为看见她吃东西的样子,举手投足的神态,都觉得很美。因此我开始观察起她来,她理应是从出生起就生活富足的人,衣着风格淡雅。整个气质都干净而纯粹,她的生命似乎得到眷顾,少有苦难的样子。她丈夫与坐在对面的白人男性相谈甚欢,那个白人女性也很认真的听着两人的谈话。而她坐在靠窗的位置,偶而望着窗外出神,或是慢慢的吃掉一根清炒油菜。说实在她吃东西的样子,并不符合传统的教养。她把一根油菜叼在嘴里,像一个顽皮的少女。我曾经见过,有人吃饭的时候正襟危坐,不言不语,小口吞咽咀嚼东西而不露出牙齿。但我觉得她此时的样子,使我感到她的闲适和慵懒,全身都流露出优雅的风情。我草草吃过一餐,回家去了。我与此人的生命严格来说,是并无交集的。但人之一生会遇见多少人呢,打眼就觉得特别的,又能有几人。我知道我将会记得她,当然她的面貌我转眼就以忘记。我难忘的只是她独特的气质。是那种前所未见的风情。虽然风情这个词语 -->>
浓郁到有种慵懒靡丽的诱惑感。当我在阳光的照耀下走在路上,偶然嗅到这味道,我就不由自主的想到了爱情。
我的春天,没有爱情。我在想,爱情是否像那些艳丽而短暂的花一样,只是迅速易逝的幻象。虽然它真实存在过。但它是否真的美丽。美丽不过是人类单方面赋予它的定义,真相不过是繁衍。我不知道人类于爱情赋予的意义,几分是美丽,几分是繁衍。虽然我结过婚,可事到如今没有遇到爱的人。但我已经爱上了爱情,爱情本身是世上最诱人东西。两个人的时候,晕头转向又要极力保持警醒的样子。一个人的时候,回忆着各种细节的样子。那时的我是多么的可爱,现在想起起来也会不顾场合的会心一笑。让我更有规律的生活,懂得如何更好的爱自己。这些都那场爱情给我的馈赠。可我还是渐渐感到疲乏,毕竟令人沉醉不过是我的幻想,回应我的确是再真实不过的人。而我从始至终,并没有喜欢过他。他让我感到无尽的失落,甚至觉得自己卑劣,我只是在需索爱情。循着那比最迷人的蔷薇花的气味还诱人百倍的芳香追寻爱情,可我始终没有得到它。我有时怀疑自己,是否把爱情看得太重要。可又想人生中能完全凭着自己的心意决定的事情,只有这爱情而已,所以再怎样任性我也觉得不为过。
这个春天,小付遇到了新恋情。小付是我的朋友。我对于朋友的定义,是有缘相识的人,和我共同经历一段人生。因为与我呈现这样关系的人,通常聚散无期。因此我对朋友这个词的理解,不像时下的人所认为的那么严苛。她们随时可以与我背离,离我远去,这也只是很平常的事。就像我幼时的朋友,现在大多住在郊区,有了孩子,爱打麻将。我们的生命不会再有太多交际。在北京的大学同学和同事也是一样,各奔东西后逐渐失去联络。小付是我在成都认识的新同事,我们一起吃饭,有时陪她逛街,偶尔在她失恋后听她诉苦,陪她喝酒。她与我的情况不同,她虽然老是失恋,但总有新的恋情。
我不反感小付的生活,但也永远不无法理解她的生活。她说,绛红你这个人实在虚伪,心里即使不屑一顾,却还是一副温和的表情。对此,我也只能腼腆的一笑了之。我只是因为性格内向怕生而以,这给我的生活带来过很多麻烦。明明一句话的就能解决的问题,因为我的拐弯抹角,往往把事情变的及其复杂。这也不是我故意的,我把这归结为基因缺陷。小付总爱把李白的名句挂在嘴边,人生得意需尽欢,莫使金樽空对月。正巧她是个酒鬼,而且是懂得享受□□的恋爱高手。可惜,酒量很差,据她自己说也没有遇到过真正爱的人。我问她,看你总是一副很向往很期待遇到真爱的样子,似乎很了解爱情嘛。她说,我说你虚伪你还不承认,你明明也很向往,却装出一副很矜持很不屑一顾的样子。我说,我没有不承认我向往爱情啊。我只是不像小付那样明目张胆的喊出来,我做任何事都这样畏缩,缺乏明目张胆的勇气。我有时羡慕她,但更多的时候把自己放在高傲的位置,鄙视她的行为。我觉得她很多时候肆意妄为,把事情搞得一塌糊涂,脾气也很糟糕。所以老是失恋,她哭的痛不欲生,问我,绛红我做错了什么,为什么总遇到人渣。她并不期待我的回答,她只是需要一个垃圾桶,把苦水全不到进去。她会在失恋后一周内从新振作,并且荣光焕发,因为她有了新男朋友。小付的大部分业余时间都花在手机上的各类社交APP上,我想她对此更多的是依赖。她把恋爱当作游戏,沉迷于此并且依赖它。我问她,你知不知道什么是宁缺勿滥,就你这样还大言不惭的妄想有真爱。她说,难到像你。她就这一句我就哑口无言了。
夜晚来临的时候城市有梦幻的美感,即使看过再多次,我依然觉得光怪陆离的各色灯光霓虹中,有着无尽的神秘吸引着我。天气还是乍暖还寒的时候,所以不管白日的阳光多么明媚,夜风还是微凉。府南河边的柳树绿意葱茏,河水流速缓慢仿若静止,有灯火的倒影。柳树的枝条在风中荡漾,灯光在细微的波浪中拉扯到扭曲变形,成为各种怪诞的形象,这一切都使我感到诗情画意。
晚上在外面吃晚餐。周末,一个人在外面闲逛。我觉得自己是善于饮食和烹调的人,所以去过的大部分餐厅,都使我感到不如人意和敷衍。这次也一样,只让我想到粗制滥造这个形容词。餐厅的老板们越来越注重,装潢,创新,噱头,这些无关紧要的东西。却忽视最原始的味道,失去了正宗和传统的做法,舍弃了的最珍贵的精髓,像空中楼阁。这家店的生意其实很好,宾客满堂。我爱吃,所以吃占据我的大部分生活成本。就像小付爱漂亮,买衣服和化妆保养品就使她每个月入不敷出。她对我说,交男朋友太不划算了,花那么多钱打扮自己,最后他还觉得我骗他的钱。他每此看到我都是漂亮的样子,难道对他做出的是免费贡献一样。她时常发出此类的叹息,但并不悔改。就像我,无数次的在心里抱怨,现在的餐厅做菜太难吃,还是不断的去尝试。
我吃觉得的索然无味的食物,恍然在这家餐厅里看见了有趣的人。这萍水相逢的缘分必定短暂,此后也无缘再相逢,纵使相逢应不识嘛。那是一个女人,很美。她的年纪不小,因该超过三十五岁。清瘦,素食。她那一桌有四个人,她和她的丈夫,一对白人夫妇。我会对她感兴趣,是因为看见她吃东西的样子,举手投足的神态,都觉得很美。因此我开始观察起她来,她理应是从出生起就生活富足的人,衣着风格淡雅。整个气质都干净而纯粹,她的生命似乎得到眷顾,少有苦难的样子。她丈夫与坐在对面的白人男性相谈甚欢,那个白人女性也很认真的听着两人的谈话。而她坐在靠窗的位置,偶而望着窗外出神,或是慢慢的吃掉一根清炒油菜。说实在她吃东西的样子,并不符合传统的教养。她把一根油菜叼在嘴里,像一个顽皮的少女。我曾经见过,有人吃饭的时候正襟危坐,不言不语,小口吞咽咀嚼东西而不露出牙齿。但我觉得她此时的样子,使我感到她的闲适和慵懒,全身都流露出优雅的风情。我草草吃过一餐,回家去了。我与此人的生命严格来说,是并无交集的。但人之一生会遇见多少人呢,打眼就觉得特别的,又能有几人。我知道我将会记得她,当然她的面貌我转眼就以忘记。我难忘的只是她独特的气质。是那种前所未见的风情。虽然风情这个词语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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